結果今天晚餐就和科科、君君兩人跑去吃了。三
個人都點了海膽蓋飯,配一組四百塊的生魚片拼盤。
從味噌湯開始,就註定了這是一頓從頭犯規到底
的晚餐。湯裡面漂浮著各式魚肉,全都軟嫩甘美,君
君和科科有吃到疑似魚鰾的鮮甜物體,可惜我撈了半
天沒發現。總之是一碗料比湯多的味噌湯,剛端上來
我就想這太誇張了吧。可惜誇張的還在後頭,我真的
不知道生魚片拼盤四百塊可以作成這樣,包括鮪魚鮭
魚干貝與蝦,還有另外兩種不知道名字的魚。其中一
種不知名魚類稍微燒炙過後切片,君君懷疑是鰹魚,
但沒有查證。重點是這整個拼盤新鮮好吃成這樣,只
賣四百塊,從根本上就已經犯法了。三個人一邊大叫
誇張、犯規、趕快報警、一邊很快速地吃著。
然後。
畢竟已經在網路上看過海膽蓋飯的照片,我真的
沒想到我會受到這麼大的驚嚇。可是我錯了。我還是
被嚇到了。從照片上你也可以看得出來所謂的海膽蓋
飯包含了:鮭魚卵、蝦卵、生蛋黃與,海膽海膽海膽
海膽海膽海膽海膽海膽。全部攪在一起或者分開來吃
都可以。好,我被嚇到的點並不是它的擺盤layout或
怎樣,而是吃下去的時候才感覺,幹,這海膽已經不
是犯法可以形容的了,根本是違憲。違憲的意思你懂
嗎?
要知道,「好吃!」和「好好吃哦~」要表現的
絕對是不同層次的官能感受,至於像金泰一樣好吃的
料理,只需要沉默半晌,然後默默罵聲「幹,」就好
了。畢竟在那種時候,吃才是最重要的,形容它如何
好吃都已是多餘。
三個人花了一千六,吃飯前想著,幹,明明沒做
什麼不得了的事情,對自己這麼好是不是過太爽,吃
完以後就想,幹,幹。幹。好好吃。我下次要再來。 XD
然後我們沒有拍照,但照片可以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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