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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Jan 8, 2009

Perceiving Gay Urban Space

 

環境心理學

期末報告



異性戀如何認知同志空間

       --以西門紅樓同志商圈為例



一、前言


  都會中的「同志空間」究竟是如何或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了城市地景的改變?對於異性戀社群而言,同志空間的存在是可以被確實地認知的嗎?或者所謂的同志空間,充其量只是隱隱然浮現於同志社群內部的桃花源?本文將進入台北市西門紅樓週邊新興的同志聚落,進行空間觀察與使用者訪談,試著分析「同志空間」在空間符號的展演層面,是否可被「非同志」所認知,又是如何劃分出社群內外的邊界。



二、同志空間的構成


  同志的公共空間,往往具備因事件而短暫存在的性質,可能是在暗巷或街角,如同台北的新公園或常德街等地,在同志的肉身接觸結束後,燈光打亮,即消失不見,回復為一般的公共空間。它並不像所謂社會性的公共空間,所具備的永久性、可辨識性,以及鼓勵人們進行社會交往的特質(阮慶岳,199831)。也就是說,傳統的「同志空間」乃是被同志所使用,方能定義出來的。另一方面,隨著消費資本主義的益發興盛,在北美洲與一些歐洲城市,男女同志的居住與消費/商業空間,在都會中的能見度(visibility)越來越高,異性戀社會與同志文化在實體空間中的交會,也越顯頻繁。這樣的潮流,很大程度上必須歸功於同志公民權在一九七零年代以後的甦醒與解放,以及商業資本主義逐漸正視:同志公民其實是充滿了「利基」的消費群體,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同志社群透過旅遊與空間商品化(spatial commodification)的過程,主動參與、涉入文化層面的符號交換過程,打造出享有固定位址的同志空間,甚至進一步造成空間制度治理、以及文化實踐的轉變,實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元素。


  現代都會的地景,向來就是被從不停止的社會行動所「產製」出來,不同的空間功能,也就定義了空間在意涵上的差異。正如同Michel Foucault在〈Of Other Space〉中提出的「異托邦(heterotopias)」概念,城市的空間被分割,被設計成為滿足社會理想分工體制的樣貌,空間功能的細緻劃分,因此成為了烏托邦的實現之處。所有的真實空間,同時呈現在城市當中,相互競爭、甚至獲得社會意義上的翻轉,形成了一些處在「其他場所外部的」局部空間(Rushbrook, 2002: 185)。而同志空間,以及其它的少數族裔空間,正是近似於異托邦的一種空間,它們的存在解構了異性戀/主流社會對空間的詮釋權,進入異托邦的「主流社群」,也因此將被迫重新思索,重新定義空間的社會意涵。而隨著商業資本主義的興起,城市中性別空間也隨之益發割裂與分殊化,因此個體在進出空間時,參與的社會行動所夾帶、體驗的「異情調(exoticness)」也就變得更加強烈。


  此處所謂的「異情調」,正代表了個體進出空間時必然經歷的「他者感(sense of otherness)」。事實上,在異性戀個體進入同志空間的同時,該空間的意義就已經與「同志社群性意識的解放(liberalization of sexuality)」再無關聯,而對異性戀個體呈現出一種無法企及(unattainable)的生活展演。於是,屬於同志的公共空間,所能對異性戀表達的,將超過它原先承載的社群意義,轉而挑戰異性戀對一般(異性戀)公共空間規範的認知(Hughes, 2002: 154)。



三、研究方法


  在空間營造的過程中,「認同符號」的使用,足以形成次文化空間的主要意涵與社群空間「邊界」的劃分。為了解紅樓南廣場的消費者與空間符號是否確實地具備「同志」特質,研究者委請數名友人,帶領其男性異性戀友人1共六名前往紅樓南廣場進行消費,並在事後進行小規模的訪談,試歸納紅樓南廣場的空間特質與文化符號,如何影響異性戀認知「同志消費空間」,並導致異性戀在同志空間中採取的行動策略,期能針對同志空間的社會文化意涵進行「異性戀式」的解讀與再確認。


受訪者:


  阿富,24歲,學生

  文生,29歲,資訊業

  阿文,28 歲,金融業

  建樺,33歲,工程師

  里歐,22歲,學生

  俊男,24歲,軍人


四、認知同志空間:Straight Eyes on Queers' Life


     「其實我很快就感覺到這個地方和我平常去的地方都

      不太一樣,那究竟是哪裡不一樣,一開始也說不上

      來,因為那個地方 [紅樓南廣場] 基本上平常也不會

      去,只是單純覺得很新鮮,然後怎麼都是男的,後

      來才恍然大悟說啊他們應該是gay。」

                  (建樺,2009:訪談紀錄)


     「我超久沒去西門町,原本想說這裡什麼時候多了這

      麼多露天咖啡座,那我們去的時候是禮拜六晚上,

      人超多,然後就放那些電子音樂吧。還有服務生什

      麼都是男的。我想這個經驗是滿震撼的,因為很少

      看到說會有這麼多男的,健身男,然後穿著打扮看

      起來都很運動,超壯的,跟西門町很不一樣。」

                  (俊男,2009:訪談紀錄)


  同志群體在地景當中的「集體現身」,作為供異性戀,或說非社群成員認知空間屬性的指標,可謂相當關鍵。姑且不論空間當中有無其他文化符號,單憑紅樓廣場所呈現出來的參與者樣貌,一個「全都是男人」的場景,就足以讓進入該地的異性戀者覺知到,此處的空間性質,與其所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場域有所差異。當該場域被多數的同志「充滿」,整個社群的展演、或者日常行動(routine),對異性戀而言不可不謂相當陌生,引發上文所提的「他者感」,此時,所謂的同志空間已經不再僅是短暫的/情境式/流動的環境,而是具有固定運作模式、具備完整社會行為約定與規範的場所。


  本次接受訪問的男異性戀,多不能在第一時間查覺「空間殊異之處」,但透過主動的觀察與判斷,至少也都能在離開紅樓廣場之前確認「同志空間」的存在。在訪談中,有三位受訪者提及紅樓空間氣氛的不同,除了來自同志族群的身體形象與異性戀有所差異之外,也包括店面大量使用的彩虹布置與電子音樂,以及附近座位上男同志的言談,呈現的脈絡相當「鹹濕、大膽、開放」(阿富、文生、俊男,2009:訪談紀錄)。但也有受訪者表示,他在找到座位坐下之前,就已經感受到紅樓廣場乃是一個同志空間,而在座位桌上的同志派對宣傳品,讓他得以直接確認對空間特質的判斷(建樺,2009:訪談紀錄)。


     「當然就會看一下啊,比較一下啊,其實也是覺得突

      然看到很多gay很不習慣,然後我有點緊張,尷

      尬,其實沒有注意很多,大概就旁邊那桌很娘、很

      妖,我也是很不好意思一直看人家,那我原本也就

      不會一直看人家這樣。」

                   (阿富,2009:訪談紀錄)


     「那個很壯的服務生端酒給我啊,然後我抬頭看到對

      面有一對情侶 [男男] KISS,然後我就把酒打翻了

      [大笑] 。現在回想起來會覺得當時那麼緊張很好笑

      ,因為回想起來,就覺得啊不就是去喝酒!聊天!

      只是因為那個地方很多gay,就有種自己跑錯場

      子的感覺,後來想也沒那麼大不了。只是真的沒看

      過男生KISS男生。」

                  (阿文,2009:訪談紀錄)


  意識到自己身處於「同志空間」當中,並且做為該空間的「他者」,確實會擾亂受訪者身為異性戀、對公共空間認知的「異性戀」規範(heteronormative)。同志空間中的社會行為常規與異性戀不同,以及受訪者對同志文化的陌生,造成幾位受訪者初進入紅樓廣場時的短暫焦慮,不安,或暫時性的退縮心理。但這類情緒並未持續太久,取而代之的是「自己來這裡好像不太禮貌」、或者「跑錯場子」的隔閡感。證實了空間中同志社群的社會行動與展演,強度足以劃分出同志與非同志的社群邊界,對同志而言可能只是普通不過的講話聲調,在非同志的心裡卻造成了「他們真的很放得開」的違和感(阿富,2009:訪談紀錄)。


     「其實我會覺得自己好像是闖入一個甚麼地方,心裡

      會覺得我好像不該來這裡,可是又走不開,然後變

      得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那當然陌生的地方你會覺

      得說小心一點好,但又不知道該小心甚麼 [],就

      有點像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文生,2009:訪談紀錄)


  在確定空間特質之後,幾位受訪者皆針對所見的同志形象,與自身所「認為的同志」形象進行比較、對照。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受訪者在造訪紅樓商圈時所接觸到的同志形象,與原先自我認知的同志形象是否衝突,或與其既有認知相符合(『同志大多很娘』,或『同志都有健身』;阿富、文生,2009:訪談紀錄),皆未曾對紅樓地區的同志產生負面觀感,這或許與紅樓廣場提供了一個讓同志實際展演的空間,當受訪者已認知到紅樓廣場乃是被宣示(claimed)為「同志空間」的時候,遂希望避免衝突的認知模式,而較不傾向對同志產生敵意2


     「平常根本不可能說有這麼多活生生的gay在面前

      走來走去,那我知道的gay又好像跟我那天看到

      的不一樣,就學校裡面的gay好像都比較娘、比

      較時尚,那在西門町看到的人都練得很壯,肌肉很

      大塊,年紀是不是好像也都比較大。很多人都有留

      鬍子,我就想哇幸好他們是gay,女生不都愛死

      了。這樣哪還有我的份。[]

                   (里歐,2009:訪談紀錄)


  在訪談即將結束時,研究者詢問幾位受訪者「是否願意再次到紅樓廣場進行消費」,得到的答案是三比三各半。其中,願意再次造訪紅樓同志商圈的受訪者表示,該商圈提供了一個「好像滿好玩的」,「有趣,新奇」的環境,並且「似乎可以藉此機會多了解同志社群」,有一位受訪者甚至表示會願意帶其他異性戀友人前往紅樓喝酒(建樺,2009:訪談紀錄)。另一方面,不願意再次前往紅樓廣場的受訪者,則傾向「別人的場子我們不必去鬧場」,或「這樣的空間其實留給同志就好了」,言談間儘管並非透露排斥的語氣,卻又再次證成了異性戀空間的無所不在,身為一個異性戀實在無須前往同志空間消費(文生、阿文,2009:訪談紀錄)。


     「原本不知道台北有這麼多gay。真的不知道。那

      雖然說電視上看到一些新聞啊什麼都是很負面,不

      過我想有這樣一個空間,好像也滿好的,就是你看

      到大家在這邊,那其實也是過得很好,不會有一些

      負面的想法。我覺得這個地方就是很party,我滿喜

      歡的。但如果跟我女朋友說,她應該會覺得我怪怪

      的吧。[]

                   (俊男,2009:訪談紀錄)




五、小結


  從訪談當中可以發現,紅樓廣場作為開放式的同志空間,非同志族群的「誤闖」,極有可能在實質的觀察與互動過程當中,突破,修正,扭轉異性戀個體對同志族群的偏誤認知。由此可知,紅樓廣場不只是同志族群本身休憩、社交的同志空間,這種空間文化的意涵也有可能在不經意之間,提供了跨文化社群相互交流與溝通、理解的可能。


  同志消費空間作為被觀看、被凝視的對象,其所開展的符號系統、視覺與聽覺經驗、乃至於同志文化標誌(icon)的大量露出,若能迅速地讓(異性戀)外來社群感受到整體氣氛的差異性,就能保證這種「他者感」能確實地被認知--在空間營造的元素層面,這就代表著空間中必須具備充沛的人群動能,足以展演出一種同一、而又有異於異性戀社群的社會行動,彰顯同志的生活方式與實體化的性意識(commodification of sexuality), 透過生理與物件外在事實的差異,重新詮釋「文化」的多重可能性。


  




六、參考資料


-阮慶岳(1998)。《出櫃空間》。台北:尊文文化


Hughes, Howard L. (2002). Marketing gay tourism in Manchester: New Market for Urban Tourism or Destruction of “Gay Space”?. Journal of Vacation Marketing Vol. 9: 2. pp.152-163


Rushbrook, Dereka. (2002). Cities, Queer Space, and the Cosmopolitan Tourist. In GLQ: a Journal of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8: 1-2 pp.183-206


1由於研究者本身公開的同志身分,也不時向同學、友人提及本研究的主題與內容,因此身邊人士泰半了解紅樓南廣場的同志商圈性質。故請友人帶領「不知情」的異性戀前往,。

2但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本研究的受訪者本身就對同志不抱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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