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B LO, YUCHIA
- 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創用授權範圍
Jun 12, 2008
2008/06/13
(引自PTT,看板:gay)
→ cellray:這裡越來越Motoss化 不僅一堂言 顛倒黑白越來越嚴重 06/12 23:12
→ cellray:實在不能想像的是 吸毒是不對的事情 弄得好像不吸毒才錯 06/12 23:13
推 cellray:不對的事情在這裡被硬凹上弱勢與歧視 好像就正當化了 06/1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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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說這件事,但沒有信心。
首先,「吸毒是不對的事情」這個命題本身是有問題的,因為
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甚麼事情是絕對地「對/錯」。二十年前同性戀
也曾經被認為是「不對的事情」(或許現在還是?),但今天狀況
有所好轉,也正是因為有人願意站出來質疑「這件事情真的不對?
」不是嗎?
(甚至我們應該以『用藥』這個較為中性的辭彙,來取代『吸
毒』這個帶有強烈價值判斷的辭彙。)
那麼你或許要說,「但吸毒確實是犯法的,」OK,但那是建
立在假命題「吸毒是不對的」之上。因此,當「用藥是不對的」這
個命題的真/假可以被質疑的時候,我們可以進一步地解開法律對
於管制藥物使用行為的正當性--這也是許多人目前正在極力推動
藥物使用「除罪化」的原因。
第二,我不太明白你從何得來「不吸毒才錯」這個論證?綜觀
以上「反反毒/藥物使用」的論題,我大致上得到的觀念是「使用
藥物應該是個人的自由,它不應該是被簡略地以『對/錯』來劃分
的行為。」也就是,用藥的人應該要有自由選擇是否用藥的自由。
正如同扮裝癖、性工作者、跨性別的所有人,都應該要有選擇
「是不是要這麼做」的自由。
是的--從頭到尾受到指摘的,從來就不是「不吸毒」的人,
而是意欲以自己的泛道德觀要求別人「不應該吸毒而造成同志形象
敗壞」的同性戀。而讓我覺得非常悲哀的是,這些同性戀似乎忘記
了,在二十年前,或甚至十年前(像喀飛的文章裡所提及的各個同
志人權事件,)在許多許多異性戀的泛道德觀裡頭,
同性戀,
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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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推文者說的,
ReplyDelete當然是錯的,是邏輯詭異的,
但可以了解他的心情的是,
除了你跟一兩位版友,很有實力與深刻思考,
其他你們那派的,除了不斷重複尊重與理性,
自己又拿不出什麼東西,如何說服別人?
這年代靠一些暢銷書或網路建構出的知識,
實在讓人感到不安。
反而是一直酸人,不管什麼,
我想泰半人類就是不想被酸,
要求人類理性卻不斷挑戰他的感性,
是否又把人看的怎樣了。
而不讓別人覺得只是硬凹,
讓別人接受自己的理論,but 理論在哪?
如果只一味提說,身體自主權什麼的,
會不會想的太簡單,其他呢?
當然你也可以說反對派,也拿不出東西,
更不理性。
而我想反對派也有反對派的學者吧,
你們看過反對派學者群的許多資料嗎?
不單單只是人權類的論調喔,
能一一反駁點破嗎?
if yes,開放又何妨。
沒有惡意,純粹再看完版上一系列文章後
提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