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婚姻平權運動與宗教經典、乃至所謂文化傳統的針鋒對壘,只有越演越烈。最常聽到自認為高同性戀一等,因而充滿蔑視與忽視的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我也有同性戀的朋友,可是……」可是甚麼?可是他們不配得到婚姻。可是他們大可以用所謂同性關係特別法,規範一對戀人在生活、稅務、保險、醫療與繼承上的種種關係,可是我們就是不希望他們結婚。
那就像當時黑人人權尚未獲得肯認,黑人有公車坐,黑人可以上學,但黑人不能跟白人坐同一輛公車,不能跟白人在同一個班級,進出同一個校門。
隔離且平等,根本就不是平等。根本不是。
那天,我走下校園外頭長長的斜坡,夜暗裡,燈光半明半滅,有風,天氣是有些清冷,我在捷運站外頭等著 236。等著公車來。不自主打了個哆嗦。這時,有個男人作勢向我遞來一張傳單,我便抬眼看了看。
那紙寫著,祝你平安喜樂;歡迎來教會聽福音。
是個非常和藹的中年男人,格子襯衫,鋪棉外套,他對我笑了笑。他的笑容在夜裡透著和煦的溫度。
我拿下耳機。很想對他說點甚麼。張開口,兩人之間有著通透的沉默。
其實我差點要問他,你們教會支持多元成家嗎。我差點要問,你們教會是如何看待像我這樣的同性戀者。我要問,若我和我的情人想要結婚,你們會祝福我們一如祝福其他所有的配偶嗎,你們可曾知道,我和我的情人也只是想要扶持,相守,在所有的磨難當中老去,而你們--是否願意給予我們同樣的愛,和無條件的祝福。
我很想對他說。
可是我沒有。我沒有說出口。
其間,他彷彿說了甚麼。我並不記得非常清楚。我對他勉強擠出一個笑容,說,謝謝你。然後我戴回耳機,走回站牌底下的陰影。
上週六吧,11月30日,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演的「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反對多元成家集會」,更是把這波對峙推到了最高,最高點。那些口口聲聲為了孩子的話語,都是在把非異性戀的一切性向推往更邊緣的所在,告訴他們,你/妳不正常。告訴他們,例外,是不可能變成正常的。那些反對同性與跨性別婚姻自主權益的臉孔,還戴起了口罩與帽子,向其他性傾向的人說,我也有像你們這樣的朋友,我尊重你們,但你們不配擁有婚姻。那些戴著口罩帽子遮去大筆臉龐的糾察隊,團團圍起了意圖進入會場表達不同意見的同志,與直同志,從四方限制了異議者任何的去向。
他們圍起同性戀,他們祈禱,他們試圖治療。
治療甚麼呢。治療你們的不正常。
12月,便這樣荒謬地開始了。12月的氣候是澈骨的蕭涼。
然後他們否認主名。他們說,我們不是教會的成員。可一輛輛停在會場外頭的,動員的遊覽車,確鑿地便書寫著掛出了各地教會的名號。他們說,婚姻本來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他們說,這是傳統價值,並不全是聖經的教導。看到這些,我幾乎口出惡言,我幾乎氣急敗壞。我幾乎放棄持守,只因我不能理解,一場邪惡的,屬於歧視,仇恨,與惡意的盛宴,竟來自於應當教人如何去愛,如主愛一切世人的教會。
反對多元成家的集會結束那天晚上,夜已經深了。深邃得彷彿白晝的惡意尚未自我們身上褪去,我感覺冷。氣得想哭。
在臉書上,一個朋友傳來了訊息他說,「很難一時之間說得清楚,但我希望你不要對基督徒失望。」我怔了怔,當我幾乎口不擇言要咒罵一整個宗教的時刻,其實我差點忘記,其實我也有基督教的朋友。認識這朋友很久了,或許該稱他學長更為貼切,我也一直記得他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他說,「這一連串的過程,或許更激發了你與好友彼此間的革命情感,你有很多好朋友,這更讓人覺得、值得為生命喝采。情感,是有價值的。我是個堅信主的人,對祂是天天的疑惑卻又是天天相信,但如今,要有與我一同奮戰的人,卻不知在哪裡?」
他說,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
我突然便懂得了。那些偏見與仇視,其實與宗教無關。
偏見與仇視,和人們如何選定了扭曲了「愛」的品質,毋寧有著更大的關聯。宗教要教導要人們體悟的,一直都是愛的方式,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接受並包容一切的美與醜之並存,如耶穌的寶血洗淨了所有的罪。而若有些人無法從中學會,愛其實是無條件的,──當他們伸出戟指的手,是他們一時忘卻了人子為所有的罪上了十字架,而非上主未曾派下他的子來贖全人的罪行──我又何嘗有資格評斷一整個宗教的,對,與錯?
我仍為了少數教徒惡意的扭曲,抹黑,說謊,與對非異性戀社群的無端恐懼,而感到悲傷。
但我旋即想起,我的基督教朋友曾與我說過一個故事:在美國,白人先把黑人貶到擦皮鞋男孩的地位,再說黑人只配擦皮鞋。後面還可以再加上幾句,有白人還會站在一旁,覺得那皮鞋擦得實在好,沾沾自喜覺得,果然讓他只配擦皮鞋是對的。我的基督教朋友告訴我,所有傲慢、自大、輕視、歧視、自以為聰明其實愚笨的眼睛都是這樣子的,自私自大地認為別人只配如何,然後要他低頭,乖乖聽話,然後順心如意利用他,踐踏他,再不然就是──嫉恨他,排擠他,下手害他。
但並非所有人都是如此。他說。不是的。
堅信和疑惑往往同命相生,而這思索的過程,或許更是讚美的正途也未可知。
我一直認為我是幸運的,即使我所相信的超越一切的「甚麼」,和主擁有不同的名字──姑且稱之為「大靈魂」吧──,在冥冥之中,它也一直在為我們每個人指出殊途同歸的方向。
我回想起我那些基督教的朋友。比如說,我們的友情如何開始。
我和他們成為朋友,是因為人生在世,不過三件事。我的朋友們與我共享相同的價值:同理心,幽默感,而且他們肯動腦。
他們知道,人生在世,一切都源於無上的愛,自由,與平等。
那夜那男人,他對我探出那張傳單,其實當我啞口而不願對他說出的是,就在同一個神的名下,有許多人正行著恨的事。我無法對他說,在神的關照之下,兩天前有一群人以祈禱之名試圖袪除我們的罪。我沒有辦法對他說,若你們要我們捨棄這些,這些定義我們之所以是自己的東西,我們就甚麼都沒有了。我說不出口的是,有那麼多人,憑藉著神的名義傷害著定罪著別人,而你要我相信,那是福音。我願意傾聽,聽你說那些你想說的。但又有誰聽我們想說的?
但現在想來,那時我應該對他說,謝謝你,是的,我也有基督教的朋友。
只是當時我想的是,接下來公車很快就會來了。而我也已經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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