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高雄K7廠、甚至K5廠與K11廠會否在陳述期截止後遭到停工處分,市場依然霧裡看花。然而今日衍生出的案外案,卻是日月光員工之間傳遞一封「要求還原真相」的內部信函,強調排污事件有九成乃是「被檢調、媒體與公部門描繪出來的虛構報導」,若因此虛構情境使得高雄廠遭停工處分,將讓員工工作權遭剝奪、甚至導致勞資「雙輸」的窘境……
日月光全盤否認蓄意排放污染廢水,然而環保主管機關與檢調立場強硬高分貝喊話,部分跡證直指日月光有暗管繞流排放事實,日月光高雄廠的排污醜聞,在董事長張虔生親自出面說明後似未落幕。
姑且不論日月光排污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我認為今天日月光內部的員工連鎖信,再次透露的是我國勞動者對於己身的權益自覺仍有很大改善空間的事實。這甚至與日月光事件本身無關。而是長期以來,台灣勞動者無論是面對業主惡意關廠倒閉、抑或業主因違反相關法規遭停工處分過程中,往往不能、也不知道該如何捍衛自身的工作權;而我國勞動法規對關廠停工過程中,與勞動權益相關規範的缺誤,更是把業主所犯的錯誤,懲罰到了勞動者頭上。
一旦關廠,一旦停工,表面上是對於業主與資方的懲罰,但更廣大的勞動者則可能面對無薪假、甚至失業的立即性風險。
這類關廠停工裁罰規範的空缺,能不把勞動者往業主的一方推去嗎?勞動者能不「自私」地為了保全飯碗,成為業主實行苦肉計的棋子;能不像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所描繪的,為綁匪求情的肉票嗎?
是的,對違規廠商施以停工處分,確實是符合「公義」的一種作為,終止對環境持續危害的有效處分,然而如何將此一處分效益縮限在實際具有決策權、亦即實際做出對環境有害行為的資方與其關係人,並且防堵資方將此一懲罰性的停工損失「轉嫁」到勞動者身上,這點我國的現行法規似乎尚無能為力。日月光今日員工之間傳遞的信件有一句話說的很對。它說,「我們需要更多的力量,將真相傳送出去,讓員工有信心,讓所有關心我們的客戶,好友,家人,都知道事件的真相。」
但我認為,勞動者啊,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任何停工處分的「可能」,都是上位決策者的錯誤,任何「事實的真相」應該被撥開,被揭穿,但「爭取不停工」絕對不是勞動者所應該考量的唯一焦點。勞動者應該做的,是聯合起來要求政府,規範資方在停工期間要求廠商應給付足額薪水給員工,這樣才能當做有效懲罰(營收減損、成本不變),用以終止一切不肖業者以成本考量而從事那些偷雞摸狗的事情,在此同時,還能保全了員工權益不受損害。
或許,或許如同那封連鎖信寫的,這些受到社會輿論關注的大案子,媒體上的訊息只有一成是真的。而更可惡的,可能是利用勞動者「害怕失去工作」的恐懼,遂行掩蓋真相的那隻手。
那麼,第一線的勞動者啊,除了擔憂自己的飯碗之外,我們能夠從你們口中得到「那九成的真相」嗎?
我但願如此。
許久許久以來,台灣電子業時常遭受超時工作、違例加班的指控。環保問題,更是冰山一角。
而在任何的違規案件當中,停工可能絕非「雙贏」的解答,但「爭取不停工」則更可能是勞動法規與環境的「雙輸」。那又豈是勞動者所樂見的?是的,勞動者要團結起來。但不要只是為了自己眼前的勞動,而是為了更遠大的,所有勞動者的勞動權益。而是為了,身而為一個人,一個台灣人,不要讓任何有心的資方剝削了勞動力,利用了環境,剝削了,我們所一直不忍不能離開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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