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我從未像今天一樣地想結婚。同時,這輩子我也從未像今天一樣地,感覺國家令我屈辱。
那年我陪表哥去買求婚戒指。我們在新光三越穿行,看過八心八箭,10分,20分,50分,他說,當他同女友說,如果結婚以後我們要生幾個小孩呢……他女友說,你都還沒做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那是甚麼,他問,她說,「プロポーズ。」我說,求婚。想起日劇,彩虹大橋的場景,要多浪漫有多浪漫。八心八箭,穿在我的心頭,那時候感覺結婚離我還很遠,遠得,像是下一個世紀的事情。
又再後來那年,姊姊和長跑八年的男友要結婚了。得送她個禮物我說。情人說,如果是你結婚,你不會只想要收到一個錢包吧。於是我和他在港島各處尋找著項鍊,耳環,手鍊。拿起一組,端詳了又再放下。其實我是看不見的,我只是感覺著他的感覺,他稍微皺眉我便說,這不好。他微笑我也不見得同意的,我說,我們再看看。
我記得很清楚的,三年前的聖誕節他說,你買什麼給我作聖誕禮物?他又笑了,說,你沒有品味的。我知道時間越過越快,而情人們的時間其實越過越少。
回想起來,那時我沒能問出口的是,如果是我結婚,那人會是你嗎?
情人的時間尚在超前,此生的時間卻無從逆反地越過越少。國中同學結婚了,國小同學結婚了。接獲高中同學的喜帖,大學同學也結婚了。我趕赴一場場婚禮,坐在那裡感覺自己像個外人,觀禮著自己還不敢想過的盛宴。更後來,聽說哪個學姊離婚了,世界繼續運轉。那個誰誰誰的小孩則是長得跟他真的好像。我掩面,我想著我自己,我的朋友們。
世界繼續運轉,時間永遠不停。十九年的那對老師們,十四年的咖啡店老闆們,十三年的那位業務經理與廣告人。又想,如果當時他們結了婚,那麼在一起十一年的那一對,是否就不會分開了……我想,想著他們。
想著我,想著我們。
然後今天,法務部次長說,同性伴侶的婚姻法制化,牽涉的是民法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他說,不只結婚規定,也包含親子關係認定與子女保護教養等議題,法務部認為應該要進一步地研究與評估,更要結合公民共識,累積公民意見形成政策。我感覺屈辱。我和我的朋友們都不是公民,而這是我們的法務部。
時間越過越少了。這輩子我從未像今天一樣地想結婚。而我的國家並不想,至少,它尚未感覺我的感覺,這種被排除於「公民共識」以外的,對於關係與愛的渴望。那可能都是因為,我的國家不願承認我愛我的情人,而我的國家尚未體會到我如何愛我的情人一樣地愛它。
這使我感覺屈辱極了。屈辱非常。
本來就沒有什麼公民共識,當官員不想做時,就用共識來當藉口。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