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二八紀念碑下的淺池,近日被民眾以抹去池底 沙泥的方式「塗鴉」,內容除常見的到此一遊之外, 尚有「幹同性戀」、「有GAY嗎?」等歧視性言論。 (湯舒雯.攝影) |
稍微整理一下我對近日228紀念碑被「塗鴉」的想法。我想,紀念碑之所以被這樣對待,很大一個因素是「平常我們根本不把228當做一回事」,當228「只被」操作為一個每年紀念日膜拜的符號,其實台灣人正在喪失的,是正面直視歷史的能力。當受害者還是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加害的「政府」不僅不能概括承受歷史,更理所當然認為「都已經做了這麼多還要怎樣」,歷史的和解只停留在表面,無法真正深化到每一個「與這段歷史相關的人」心裡,那麼台灣要如何往前、如何轉型、如何正義呢?
其實,當我們輕薄地面對歷史,紀念碑被如此對待,既是原因,同時也是個必然的結果。
當然我們必須面向歷史--而紀念碑,無論作為對死難者的哀悼,或者對後來者的提醒,其意義之「必須」我想應該不需我多做說明。我想228是不會再發生的。但關於族群問題、性別問題、乃至後續牽涉的移工、外配這些,在台灣作為一個海島的「混雜」性格當中,其實正是這些衝突與對抗,在「形塑起現在的台灣」之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而228作為政治的文化的族群的衝突,重點一直都是我們(在這座島嶼上生活的人)真有從中學到甚麼,而不「只是」賠款、道歉、蓋紀念碑。
紀念碑當然「只是」象徵,紀念日更是(或許還多了放假這層意義吧)。但為什麼紀念碑在台灣「只是」象徵?當象徵物的「意義」失去其所通往的地方,象徵物當然可以被忽視、可以被「不被關注」。
在228連死難者人數都眾說紛紜的狀況下,背後難道不是「象徵」了其所衍生出來的各種「道歉」都「只是象徵」、只是虛應故事的空話嗎?一段失去主體的歷史如何能成為歷史,又如何能夠被建立、討論、乃至於--真正的和解?追求歷史真實自然有其難度,不過靠著一種半調子的態度,宣稱「228已獲得平反」的官方,乃至遲無法得到「真正內心平反」的受害者(及其家屬),讓228內爆為一個僅存在於光譜兩端的、毫無交集的光點,而與「這個社會中的其他人都無涉的」事件--因此紀念碑的「意義」消失了。
因此,它「就只是公園的一部分」而已。這才是228真正的,其存在的缺席。
「紀念碑」這類公共建物,它的意義之存在是整個社會在不斷的協商、溝通、乃至透過公眾教育等等環節所建構起來的。之前廣島的核爆紀念碑,被人噴塗紅色液體,據說是為了抗議美軍與沖繩問題未解所做,人家廣島市長是這樣說的:「不管出於何種目的,這種行為都不可原諒。這是對核爆死難者亡靈的褻瀆,我感到非常憤怒。」無論紀念碑所連結的死難者是因為政治迫害、鎮壓、抑或戰爭,是的,這一類行為是對亡靈的褻瀆。對於「歷史」有基本「感受」的公民,都應該感到憤怒。
可惜的是,在這長此以來對於歷史的迴避、閃躲,以及力圖以一種單純而無菌的道歉賠償「平反」228,就註定了這段歷史在「其他台灣人」集體記憶中的缺席。
我們袖手於歷史的定義,旁觀、甚至不旁觀紀念碑的豎立。我們未曾經歷那年代,卻更主動地放棄了,後來者解析歷史的權利。因此我們不僅可以不憤怒,甚至可以無感。當228的記憶與史實僅限於受難者與政府的談判,只限於,那些幽魂般出沒在紀念碑周圍的亡靈,以及亡靈後族的遺產,出現在228紀念碑清淺水池底下的爛泥塗鴉,那些個到此一遊,更幽微地折射出了台灣人之於這段歷史的不知所以,與尚未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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