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壹傳媒易手案,中研院人社中心研究員施俊吉先生一語道破:「併購壹傳媒的動機,不在經濟,而在政治利益。」因此,反對壹傳媒易手,重點在捍衛全民的政治利益,不讓單一媒體集團主導國內言論市場流通自由度的戰鬥。是捍衛兩岸繼續維持現狀的戰鬥。是捍衛多元化主張傳播權的戰鬥,更是捍衛言論自由,使之不隨著一家媒體巨獸的獨大而化為烏有的問題。施俊吉先生說,這是台灣的民主社會能否續存的問題。一句話--這是我們的生存問題。
我無法找出比他更精闢的、反對壹傳媒易手新主案的說法。因此我要談的是,今天學生群集於公平會外抗議期間,所發生的另一件事情。
今天學生準備了反媒體壟斷的承諾書,邀請政黨立院黨團簽署。民進黨簽了,台聯簽了,親民黨也簽了,就僅有國民黨沒簽。理由是甚麼呢?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說,學生並未事先通知要拜會黨團,也沒說要簽署承諾書,他覺得學生這樣很不禮貌。他也強調,學生的抗爭行動是非法集會,國民黨團不會出面見學生。
「學生這樣很不禮貌。」吳育昇竟然還有臉說禮貌。他也沒通知他老婆要跟別的女人去開房間啊,雖然一碼歸一碼,不過他大概是有問過香奈兒小姐才把老二放進去吧,「安安,給插嗎?」夠有禮貌了吧,好啦這樣還算蠻有禮貌的,以後就叫他禮貌哥好了。
不過這也是題外話,暫且表/婊過不提。
禮貌根本就不是重點。先說學生非法集會,之前毫不知情,但一清早卻來了層層警力架起拒馬,再來說「沒被通知」。好,要人有禮貌,學生現場 call-out 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被助理掛電話。學生把簽署書折成紙飛機,往立院裡頭射,這廂卻是基層員警舉起盾牌擋「紙飛機」。這些大人,真的很有禮貌。
禮貌已經變成一句髒話了--11 月中旬,台大紹興南街居民赴校慶會場抗議,校方召來警力「維持秩序」的理由,也是一句,「我們不知道有誰會來抗議。」而再之前,10月底的勞動者抗議大遊行,早早就通知了馬英九要去凱道集會,3000多人同時下跪、再加丟丟雞蛋而已,也很有禮貌啊,馬英九還不是包下戲院看電影去了。他們說,見不到大人物的小市民、小學生,要有禮貌,可是連個屁影子都見不到的禮貌,有甚麼鬼用。
很久以前,同志運動也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同性戀不是和男人幹炮的男人,也不是和女人幹炮的女人。同性戀是見不到政治人物,政治人物也不想見的人。」這讓我想到最近的所有這些。
這些政治人物,有這麼多的理由迴避面對一些最根本的提問。集會合法與否,通知與否,禮貌與否,就算這些條件都齊備了,還記得嗎,之前華隆案的大哥大姊苦行百公里,到達凱道的9月那天,鬼島鬼城的天空,下著鬼雨。馬英九也是一句話,非常有禮貌的語氣說,「總統府無能為力」就把一切都打發。所以有禮貌能怎麼樣,光有禮貌可以解決的事情、光走體制可以解決的事情,誰會想上街頭,誰想抗爭,又甚至--誰想革命?
體制與禮貌已經無法保護每一個人的時候,戰火或許就將興起了。不要怪我們沒有禮貌,是你們--這些太有禮貌的大人--把「禮貌」變成一句髒話的。
「夠有禮貌了吧,來,讀我的唇。幹你娘。」
「夠有禮貌了吧,來,讀我的唇。幹你娘。」
身為民意代表,傾聽民意還先要求對方有禮貌,好大的官威啊,身為一個上班族,我後悔這次沒有跟著上街,身為一個國民,我後悔曾經支持過國民黨。
ReplyDelete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ReplyDelete笨蛋馬和他底下狼狽為奸的狗民黨
ReplyDelete不可能因為別人的批評就改邪歸正
如果這些混蛋
沒有把自己製造出來的
國家危機好好處理
那就給我快點滾蛋下台
罷免那些
只會搞多數暴力的國民黨立委
少在那只會占位子拉屎
而不會生雞蛋
我們也不用談禮貌;談法律如何啊???
ReplyDelete願聞其詳。
Delete出來混不用這樣囂張啦!~誰沒支持者???
ReplyDelete"三個"最大的商業集團買下一個"一人獨裁"的蘋果日報
ReplyDelete~哪裡錯了???
~是好事才對吧???
「財團」並非鐵板一塊。財團當然可以買媒體,事實上,商業集團聯營也好、一人獨大也好,那都是媒體的自由。不過,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還是有其差異。
Delete有人會問,憑什麼在旺中(與其合資對象)入主壹傳媒之前就掀起「壟斷」討論?其實正因為不能對媒體內容進行審查,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訴諸規模。
當媒體集團大到某一程度之後,作為言論集中化之危害預防的制度,就必須啟動——不要忘了,基於言論自由原則,能夠制衡媒體的永遠只有其他的、更多元的言論,而不是要它閉嘴。
整件事情的訴求在於「言論是否過度集中」,老實說,今天A報、B報、C報、D報寫了甚麼新聞或者採取怎樣的角度,那都是媒體的選擇。
然而假若A報、B報、C報、D報因為其資方所代表的立場而「只寫某些新聞」或「不寫某些新聞」,那才是現在人們擔心的地方。
好你個頭!台灣媒體都變成國民黨的宣傳工具是什麼好事?笨蛋!
Delete我大約看完板主的文:
ReplyDelete不過對我來說,『抗爭要有禮貌,與一句髒話 』我覺得是一句笑話!為何?你自己在文中都已經公布答案了?我幹嘛還要為此罵出負面言論,然後給人抓小辮子弄得我難以過日?同樣的,板主會罵那句,我還真覺得『罵出負面言論』那才真的是...(兩個字或數個字/請自行組合)。
不過:對於媒體亂象,我也有意見!媒體可以很血腥,可以逼死白文正先生(任何一個受過他獎學金或者是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個認真的人)或傷害另一個外科醫生的聲譽,讓他蒙受苦難,當平反時,卻不見媒體對此道歉,媒體只因為『夠份量』的惡意報導!足以挑起『夠大』的新聞炒作風!!卻不見真的有人面對司法不公,甚至於國外媒體惡意侵害國內民眾權益,對他壹傳媒甚至相關媒體卻沒有任何好處時,這些媒體願意跳出來替國內的民眾伸冤!至少我看壹傳媒就是這樣子!別的不說!!我在2012年的7月31日,拿著我遭遇的事件,在白玫瑰的靜坐活動上當場公開喊話,說清楚講明白的把我的遭遇,甚至司法審理案件號都公布出來,沒人敢報!為什麼??
所以今天媒體可以『忽視』他人受傷害,等到沒人受傷害了,就換媒體被槍斃了。
我要說的是--髒話也好,笑話也罷,重點始終都不是禮貌與否。香港的抗爭運動也興起一派提倡「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不說粗話)」的做法。不過結果如何,我們都知道了。早說了,「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抗爭,若是能成,大家都在家按按臉書的讚就天下太平啦。在別無他法的時候,仍堅持當個乖寶寶,不是理性的表現,而是姑息與顢酣——任何策略都是理性判斷的結果,暴力與粗口當然也可以是。
Delete孟子支持的言論
ReplyDelete孟子曰:
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我得志,弗爲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爲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爲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爲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不知道有沒有飲用不恰當
禮貌是相當重要的,您這樣說實在太失禮了:http://wp.me/phXLd-rf
ReplyDelete哈哈,偉恩那篇實在精采,我有看到!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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