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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Mar 21, 2017

曾有首歌叫台北的天空

 
柏林下了幾天的雨總算停了。我們在Rosenthaler Platz附近的街道走著。他指著我背包拉鍊上繫著的彩虹布條說,聽說台灣最近在婚姻平權方面可能有所前進了。我聳聳肩,說或許吧。
 
誰知道呢。真是誰知道。
 
我稍事解釋了台灣婚姻平權民法派、專法派的歧異,乃至箭在弦上、這週稍後就要進行的釋憲言詞辯論,他說,台灣為甚麼要捨近求遠,不乾脆一步到位,把所有目前異性戀婚姻都享有的權益直接給予所有的LGBT伴侶呢?
 
專法這條路德國已經走過,他說。
 
而且在早幾年前,德國就已確認這是一條毫無必要的歧路了啊。
 
他說,當初2001年德國法律僅給予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的名義--並且在包括稅賦、領養等法治權益上,縮限同性伴侶的適用範圍--主要是執政者認為「德國還沒有進步、開放到可以接受同性『婚姻』,」他說,政治人物總是這樣,想要標誌自己的理念多麼進步,實際上卻不願跨出那最重要的一步,讓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權益。我說這跟台灣,或許是世界多數的政治,都一樣。他說,是啊,最好用的理由就是「社會共識」和「城鄉差距」。
 
截至目前,即便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已在2009年做出判決,在法律的所有層面都應給予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關係等同於異性戀婚姻的權利,但同性伴侶依然沒辦法進入「婚姻」--這項被憲法所納入、所承認、所保護的「法制關係」。民事結合關係擁有實質的婚姻權利與負責的義務,但仍不是一項被寫入憲法的關係。
 
他說,當時的南德鄉村,還有些政治人物以照顧鄉下選民的政治選擇為由,反對承認同性伴侶的法權益呢。
 
德國的城鄉差距跟台灣相比,還更大一些,他說。
 
然而城鄉之間對於自由與保守派議題的歧異,更較台灣來得更加荒謬。比如說--面對新進移民議題,最為排外的都是「鄉下」。
 
「可是鄉下根本沒有甚麼『老外』啊。」他說,說完自己笑出來。
 
就像台灣所謂最有「選區壓力」的民意代表們所主張的,他們之所以看不見聽不見自己選區裡的同志為婚姻平權發聲,不正是因為在一個會霸凌、會歧視、會以有色眼鏡看待非異性戀的社區,同志們能夠選擇的道路是那樣稀少:逃離原生的家鄉,或者壓抑自己,抵死不願與異性結婚、又或者乾脆隱身進入那「正常」的婚姻。我說。台北的同志文化之所以豐富,正是來自那些離家的,從台北以外而來的中南東部同志們所交織而成的雜燴拼盤啊。
 
我說,曾經有一首叫〈台北的天空〉的歌。作詞者陳克華就自陳,之所以台北能有天空--都是因為同志都來台北找天空了啊。
 
他說那是一個笑話嗎?我說不是。
 
他說其實滿好笑的。我說如果同志都還需要去台北找天空,這就實在是很難笑啊。
 
這倒也是,他說。就像柏林--這是一座沒有「同志村落」的城市。
 
這裡沒有格林威治村之於紐約,沒有SOHO之於倫敦,沒有Boystown之於芝加哥,沒有二丁目之於東京,沒有卡斯楚街之於舊金山--那樣的處所的城市。但這座城市隨處都是同志,LGBT,地鐵施工的看板會畫上兩個親吻的鬍子男,會有無數的中性人走在街上,不需要核心,不需要標誌,不需要宣告你是誰甚至不需要在窗口掛出彩虹旗,不需要彩虹的手環與貼紙:你可以是任何你自己想要成為的人的,這樣一座城市。他說。
 
我說我希望台灣成為那樣的一個國家。至少,至少從台北開始。
 
柏林下了幾天的雨終於停了。週一的午後我跟他聊著文學,社會,台灣與德國的生活。轉過幾個街角,Hackescher Markt很快到了。他說你知道我們今天繞了這個街區一整圈,然後我們又回到原地了嗎?
 
我說我知道。
 
希望台灣的婚姻平權,不用白白繞這樣一大圈路啊。他說。
 
祝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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