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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Jul 6, 2015

台灣政治經濟的見微知著

 
看到行政院人事總處以6月29日新修法內容新增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正條例讓受害者的公教家屬准假15天並領全薪,我真的覺得受夠了。是的受害者家屬很辛苦,需要照顧病人、四處奔波自然很累,但除了公教家屬之外其他人的家屬都活該在私人企業上班嗎?這種「制度」到底有沒有什麼普同性的標準?就算修正條例立意良善,但為何不是高雄氣爆時修正,而是八仙塵爆時才突然驚覺,有將人禍納入災害停止上班作業辦法的必要?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這十天來,政府除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外到底還做了什麼。當照護傷患的醫護人員短缺的時候,衛福部思考的,只是「婉拒」讓不具備本國執照的日本醫療人員來台支援已捉襟見肘的台灣醫療體系,只是眼看社會大眾對「屍皮」字樣感覺怵目驚心,就忙著把醫學界通用的詞彙「正名」成大體皮膚。照章行事很好,修改一般大眾感覺怪怪der的詞彙也沒有錯,只是,政府到底知不知道甚麼叫做輕重緩急、甚麼事是現在最需要的而甚麼不是?
 
尤其看到侯友宜連番跳出來指責八仙董事長陳柏廷不願出面負責,還嗆陳柏廷「不出面會有法律行動」,這實在太奇怪了。趕快走法律途徑明明更快,請問「出面負責」是負責甚麼?像復興航空林明昇一樣出來跪、出來哭就是「負責」了嗎?堂堂一市的副市長光是在媒體上放話,制度就會改善了嗎就會有人負責了,這到底是要滿足甚麼樣的義憤--而義憤就能夠完善觀光旅遊業者場地的出租審查,與消防安全的審查標準了嗎?政府官員該做的,從來就不能只是「討一個公道」這麼便宜的事情啊。
  
一場八仙塵爆,讓人心都揪在一起。若是換了誰來面對這樣的災害,能不能做得更好,老實說我不知道。然而見微知著,從政府在面對八仙塵爆種種總是看不見全景的作為來看,台灣這幾年政治經濟凡此種種的向下沉淪,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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