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週末總是很快過完,一個襖熱的夏,在台北在香港,在世界任何地方,有些並不適宜。比如說慶賀——我們從來不慶賀一年兩年,三年五年,接著便九年了。九年來他説,你每次都把我拍得很胖很歪很醜,他投訴,投訴完了每次我舉起手機對著他,他便定住了動作,等我捕捉。
可是我怎麼能夠捉得住時間呢?比如說,週末過完了我們各自回到週一的軌道裡去,我罵罵咧咧說,消息來源又不接我電話了是不是在休假的這樣一個週一。
追著案子跑,像是夸父追日。
沒追到的線索呢,又會在自以為安全下莊的夜晚盛大地啟動。
總是這樣——我們被工作毀掉的一個又一個夜晚。然而幸好,也是我們擁有彼此的一個又一個夜晚,拯救了我。
我常跟朋友說,我的人生會變成這樣都是他害的是他害我成為一個財經記者,是他害我變得工於盤算,估量現實的利害與風暴。然而也是他害我變得完整,害我揮別過往的傷害,憤怒,與暴烈。害我不再寫詩也能夠如動物般活著。害我,害我在每一個有他坐在餐桌對面的午餐晚餐,都感覺安全。
都是他害的。
九週年的這個週末前夕我還是和朋友打鬧玩笑著,説,他講比較想結婚的那個人應該要負責求婚。我是不是應該去刷下一只寶格麗的鑽戒,埋在頤宮的鴨腹裡讓他驚喜。
可他是不愛驚喜與戲劇化的那種人。像他這樣定定地看著遠方的側臉。且我還不知道他的戒圍,只是這麼看著他方正的手指,他的臉,他胸口的汗漬濕了一片還先問我,欸你有沒有紙巾呀,你流汗流成這樣。
他一直照看著。
上週五他看了臉書說,他媽的你不要一直講一些無聊的事情,又把我拍得很難看。角度很差耶你。
然後他說,欸這乳豬不行。不過小點很好。他媽的我們應該下次專程來吃點心。九年來這個傲嬌始終是最一開始我所認識的那個人,沒有變得更好,也沒有變得更壞。依然讓我看著他的臉,就突然笑出來的那個天外奇蹟。
「天外奇蹟」是我們2009年七月底,第一次相見時看的電影。這個隱喻很長。就這樣九年了。
他說好啦,不要再講了。吃東西啦。
攤開餐牌他問我,要吃什麼?我想這樣很好。我說,你決定啦,你決定。有句話這麼說:「在一起就是兩個人問彼此今晚吃什麼,問到一個人先死掉為止。」這就是最為終極的浪漫了吧。
你今晚要吃什麼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