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好得不得了,和老爸老媽老姊開車去新埔吃粄條。第一次吃這家在新竹的粄條店,說起來荒唐,是1998年到桃園機場送姊姊去加拿大遊學之後,我和老爸老媽兜風時,一時興起走進去的。
老爸挑小吃店向來有個原則:一家沒吃過的店,倘若客人不少,必然是因為好吃,或者是價格實惠,總之值得一試。
這一試不得了——全家人都愛。一個多月後去機場接返國的姊姊,又再去吃。一轉眼二十年就過去。粄條從一碗三十元兩次漲價到四十元,不變的是不加味精的湯底,飄著紅油蔥酥,隨著季節不同,店家會在粄條湯裡丟一把時令蔬菜,有時是豆芽,有時是韭菜,有時則是香菜與芹菜。這麼替換著。
一家人開車從台北到新竹,油錢、過路費、跟時間成本加起來並不低。所以每兩個月跑一趟新埔的粄條之旅,肯定是要吃兩碗的。老爸說,這叫做攤提固定成本。
大概因為專程從台北來的客人並不多,老闆娘很快認得了我們家的面孔,見到我們總是說,「又從台北來啦?」笑瞇瞇的。
總是這樣。
二十年了許多事情改變著。我們家的羅小毛原本都蹭在桌子底下討白切肉吃,後來羅小毛死了,過了十年,我們家收養了羅樂樂。姊姊和姊夫戀愛了,結婚了。我們的大家庭裡面有人走了,也有新成員。難得的是一家粄條店竟能吃上二十年——人的一生會有幾個二十年呢?
現在老闆的女兒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站在台前負責點單結帳,二十年這樣過去,這粄條吃過了大半輩子,店家從原本的小小店面,一張大圓桌、幾張板凳,擴張到現在有三個店面,二三十張桌子。爸爸說,自己開車超過一個小時就覺得累,想來是老了。看來之後來新埔,吃同一碗粄條,大概得換我開車了。
這肯定是戀愛吧。是我們家跟粄條的遠距離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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