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宣告,要參選台北市長了。他說,「我,馮光遠,今天出櫃」。我好奇,我讀遍馮光遠簡短扼要的參選文告,讀他談自己父親任三重市民代表的從政經歷,讀他談自己幾經繞路,終於決定承接父親衣缽,再讀到他以居住權為主軸的競選政見。我十分好奇,他說他出櫃了,我想從那文告當中找到關於他出櫃的細節,讀到文告最後一行。然後呢,然後沒了。
馮光遠參選台北市長這事,各界揣測有之,傳論有之。醞釀年餘,他在上週的報刊專欄最後一期文章裏頭,以「那件事」代稱參選,算是不打自招了,而他宣告參選了,他說,這是出櫃。
我納悶,馮光遠究竟是出了什麼櫃。
「出櫃」一詞源於英文的Coming out of the closet,意味著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人士等背負汙名(Stigma)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被發現、或認為已不必隱藏時的自我揭露;相對於「出櫃」,同志若不願意表達、不願坦承自身性向,則稱之為「躲在衣櫥 (Closeted)」。寫《喜宴》劇本的馮光遠,對於出櫃這詞兒自然並不陌生。他自命同志平權運動的領頭羊,擔任過2011年台灣同志大遊行的彩虹大使,可這一切與他參選台北市長究竟有何關聯。他出了什麼櫃。
櫃子不是別的,正是同志的羞恥之櫃。是櫥櫃裡的骷髏(Skeleton in closet),是不可外揚的家醜,是同志曾經羞於啟齒的自身之痛。是說,與不說之間,那種種盤算與壓抑,是認知到世界不夠友善而選擇隱藏,或者,準備好要迎頭痛擊這樣的不友善,所以出櫃。
我在2007年的日記裏頭這麼寫著:「甚至我一度懷疑自己做錯了,如果我可以守住這個秘密,如果我忍住不說,這一切是否就不會發生了……爸媽永遠的潛台詞,似乎是,『兒子你可以是同性戀,但能不能,不要讓別人知道?』老媽,一個燦爛美好的同性戀兒子,和質樸純真的異性戀兒子,妳比較想要哪一個呢?其實我知道答案的,可是,我真的真的沒辦法給妳比較想要的那個。」
而馮光遠宣告參選台北市長,馮光遠張貼了部落格文告,馮光遠開了記者會,祭出居住平權的大纛,馮光遠多麼風光。
這使得他的「出櫃」顯得多麼不倫不類。
我看不出一個準政治人物擁有怎樣的羞恥──他曾因想要競選的傾向而遭全班同學排擠嗎?他擔憂自己會因承認「想選台北市長」而被打入人氣的黑牢嗎?政治人物是否曾經害怕被發現自己想從政的念頭,他可曾夜不成眠,只因想要對父母、對社會、對記者說出那句沉重無比的「是的,我好想選台北市長」嗎?他可曾有過這樣的擔憂:自己深愛著、且也深愛著自己的父母,會僅僅只是因為自己宣布參選台北市長,就斷絕彼此的關係嗎?
又是否,他經歷過諸多同志即使已在出櫃很久很久以後,仍輾轉反側的同一句話「你們已經接受我了嗎?」的焦灼之縈繞不去?
國寶級白目馮光遠,他宣告參選台北市長之前曾被關在怎樣的櫃子裡?
我不明白。這如何是他的「密櫃」。
甚至在一篇文章裡頭,馮光遠要求一度被他稱為「玻璃小孬孬」的馬英九出櫃。他揶揄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別性關係」,然後反手對被激怒的同志說「同性戀污名化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如果同志(或從事同志平權的人)自己不把同性戀當作空氣一樣,不過是件尋常的事,那麼,當有些人提及與同志有關之事,心裡將永遠會有那麼一個疙瘩。正是因為我心中坦蕩蕩,我才有這樣子的寫作」。
馮光遠的坦蕩蕩,不為了別的,正因為他的「不是(同志)」。他不明白,出櫃或不出櫃,這是個有關黑暗的問題。
馮光遠的坦蕩蕩,正好說明了他從頭到尾沒有在櫃子裡邊。他的「可以把同性戀當作空氣一樣、不過是件尋常的事」,說明了他不僅欠乏對同志議題的論述深度,也缺少對同志生命經驗深刻的理解,與切身的同情;也更說明了,他的揶揄、他的輕鬆,他的「出櫃」之牛頭不對馬嘴──是因為僅僅是借用了保密期的「黑暗」、襯托宣告參選的「光亮」的馮光遠──壓根就無櫃可出。
馮光遠宣佈自己要參選台北市長,必須擔憂受到什麼迫害嗎?
他可能不知道,美式足球員Michael Sam成為NFL第一個出櫃運動員後,旋即收到死亡恐嚇,而密蘇里州的大學生們必須組成一堵人牆、保護他不受激進教徒的抗議騷擾;他可能不知道,加拿大演員Ellen Page 即使是在人權組織的演講當中突然出櫃,她說「Please keep changing the world for people like me (請繼續為了像我這樣曾掩藏自己的人,改變這個世界).」言談間仍難掩緊張與顫抖,只為她不願意再說謊。
這些,馮光遠可能都不知道。是以他不知道,「出櫃」從不是一個亮麗標語,不是今天化好妝換妥了衣服找好了記者,就可以這麼光鮮閃亮地「走出來」了。只因,出櫃與否所能迎來的光明與黑暗,都是同志要拿自己的生命去雕刻、去拚搏的人生,不是馮光遠的。
他只不過是要選個市長而已。天啊,他只不過是。
有那麼多同志還沒準備好,有那麼多的同志仍須面對年節期間甚麼時候結婚的詰問,還有同志面對上司的揶揄,說「怎麼不結婚,該不會是GAY吧,我部門裡沒有GAY的哦」,這些都是同志切身的處境,日日年年尚未被改變的難題,而不是一句「同性戀污名化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就可以舉重若輕地消解了。就可以風姿綽約嫵媚婀娜地出櫃了。不是這樣的。
更何況,馮光遠不時藉著金溥聰、馬英九兩個政治人物為題,一再暗示政治與同性戀裙帶關係的可憎與不潔;如此操作之所以有效,正好反向地證成了「同性戀污名化的時代」仍存,而這樣避重就輕、說自己「出櫃了」的馮光遠,反覆消費同志用語,甚至污名化同志形象的馮光遠,正是不斷複製、強化此一連結的人。
這些自以為造就了、玩弄了性別意識翻轉空間的語言,實際上卻是昧於社會現實、不斷加深性別偏見矛盾的語言。
不得不說是最為可惡。
說明白了──性或性別的平權進程,從來不能、也不該說「因為我們平權了,所以任何人都可以用別人的詞彙與性事編造笑話與揶揄」;更不該倒果為因,說「為了追求平權,所以我們該不畏懼任何性笑話。」這樣的說法太過便宜了。性與性別之所以是政治的,正因其可為了差異的存有而受到操作,而鬥爭,而衍生與複製出權力的不平等,因此我們要敏感地看出其中的權力環節。我們要警醒,在說話時謹慎地選擇,避免偶然或蓄意地落入了壓迫的一方,還回過頭來甩人一巴掌說,「會感覺受傷與冒犯是因為你們不夠進步與坦然。」這是絕對錯誤的。
但,馮光遠為了參選台北市長還是「出櫃」了。迄今我不曉得他出了什麼櫃。
或許啊,或許吧,就是那「自命同志平權運動領頭羊」但實際上只不過是個「性別麻瓜」的衣櫃吧。
於是我彷彿有些懂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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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與說明:
經過查證,指涉馬英九為「玻璃小孬孬」一詞並非出自馮光遠之筆,而是出現於對馮光遠文章的回應中。在此為文中錯誤引用,向馮光遠致歉。然而就本文中的論理推導而言,我所要強調的是,馮光遠面對「馬英九性向」時所採取的「幽默」、甚至「奚落」的語言策略與舉證方式,正好引發了網友回覆諸如「玻璃小孬孬」、「江宜樺的娘樣最得寵於當今玻璃馬」等對於不同性向呈現攻擊性的回應,我仍不認為這是有助於同志平權、甚至金溥聰適任性公共討論的方式,反而可能更進一步加深了偏見、撕裂、與矛盾。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0/article/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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