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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Oct 16, 2015

Gay men don't come out of the closet, they explode──讀《玻璃衣櫃》

 
身為一個出櫃男同志,記者。我的男同志社交圈在我的工作上是一項無上寶藏。
 
當我自我那些在業界上班的同志友人口中又獲得一則獨家新聞,同事們,甚至同業們,往往會問,你是怎麼拿到這條消息的?我幾乎往往說謊不打草稿地說,我們是某個時代的學長或學弟。或許真的是,在這「出道」超過十年的時刻,幾乎每個年長同志都是我的學長,每個年輕的,則都是學弟。他們散布在半導體業、設備業,銀行業,律師樓,不同的媒體,先端材料產業……在產業都還沒打一個嗝,酒足飯飽的那些聚會裡面,已先讓我窺見了產業演進的端倪。獨家。並不是最重要的。他們在我打拚的證券金融業界,是最完美的資產。
 
但他們不是能夠被看見的──甚至在我所書寫的報告當中必須被姑隱其名,成為一個個面目模糊的「消息來源(source)」。就像每一個同志,在人群當中極力隱藏自己真我的一面,竭力使自己看起來不那麼特別,規避一切可能的刺探與騷擾式的提問。櫃子,在企業界無所不在。在半導體廠,在投資銀行,在律師事務所,在他們每一個人的「玻璃衣櫃」中,無法前進,卻也無從後退。
 
我就在那外頭看著。想問,有什麼是我可以幫你們的?
 
他們說。其實不必了,在這裡待著,也已經很習慣,很習慣了。他們回答地坦然,卻讓我幾乎掉下眼淚。
 
有什麼是同志不得不習慣的嗎?當一個假面人,切換與同事交談生活私事時的「男/女朋友」代稱,又或者必須用「馬子」、「我家那個」,去隱晦地指稱。這樣的雙重生活或多或少磨耗掉了他們的專注,聰明,創意,讓他們加入一個個又一個個的平凡的人的其中。
 
前幾個星期吧,有個派駐在歐洲的朋友說,就在與部門主管聚餐酒酣耳熱時,席間一個英國男同事問了他,「你在這兒有沒有打算找個男仔兒或女仔兒約會哩?」他猶豫了一會兒,但他們說,這都沒什麼。一個人,在職場上的工作表現及為人才是最重要的。於是他想,「堅信自己,」講了出來,獲得滿堂彩。
 
他想,出櫃,其實挺好的。挺輕鬆的。
 
仔細想想,若身為同志你在辦公室裡頭,即使是最窮極無聊的在茶水間的磕牙,你必須花費力氣把男女朋友的性別對調,必須持續記得自己為自己那存在(但不能存在)的伴侶安上一個虛構的身世,不能討論你們的性生活(像那些異性戀男性總是引以為傲的),回到辦公桌上,你有多疲累,就有多疲累。回想起來,曾經有個怎樣的世界,讓彼時的少年同志轉過身去,讓他們感覺,或許步入櫃子的企業生活會令自己比較安全。又是怎樣一條我們不曾也不能夠選擇的道路,承諾了比較平靜無風的海面,使他們可以勉強自己往那裡走去。像他們當時堅定而隱忍的下唇,說出,「我想我並不是……」
 
而這句話安在令我們地裂天崩的愛戀之後,卻又是如何地諷刺。
 
必須要等到什麼時候,這個世界才能令每一個少年同志,都感覺安全?
 
必須要到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才能夠容許每個人以自己的方式得到幸福。比如說,能不能再少一例,一例就好,讓這世界上的每個人都能夠更忠於自己的選擇,分開是因為不愛了,而不是因為這條路不被允許。
 
該是時候解開這項詛咒,就從公司高層推動一個包容性的環境開始吧──像HSBC舉辦「全球高層出櫃日(Global Coming Out Day)」,讓大家知道,你並不孤獨。你在一個最大的資本集團當中工作,公司要的是你完全解放自己的工作能力,而不是花力氣在遮掩你真正的模樣。那樣,對你,對公司,都是巨大的損失。而另一方面,Apple 執行長提姆.庫克(Tim Cook )出櫃了。人們讚美他的坦承,稱頌他的勇氣:當今最有權勢的商界巨擘 CEO 出櫃,且在全球企業五百強當中是唯一坦承自身同志性取向的執行長。
 
Tim Cook 說,「我從未把自己視為一個同志運動者。但當我了解到自己的成功是來自多少人的犧牲,我必須站出來。如果蘋果的執行長宣示出櫃,能夠幫助一個掙扎著不知能否做他/她自己的人,抑或是讓一些人覺得自己並不孤獨、讓爭取平權的人們更加堅持,那麼我個人隱私的些許犧牲,就不算什麼了。」
 
在企業裡出櫃承擔的風險往往是關於考績、關於可能恐同的長官,以及或許並不存在的,職涯遭受中斷的風險。但我必須「先是」一個優秀的人,然後才能宣稱自己是男同志嗎?我必須先贏得社會的肯定,接著才能擁有「出櫃」的自由嗎?
 
不是這樣,不應該是這樣的。是嗎。
 
我們其實就是我們當中的每一個人,在職場發笑、感覺沮喪,有時成就了快樂了,便前往下一個目標。而唯有脫下了身上──那無論是社會的職場的家庭的自己所加諸──的枷鎖,我們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我想起那年我愛上的一個人ㄔ。
 
那年他40出頭,是個電子公司的副總,有個相交18年的未婚妻ㄑ,那年ㄔ在內湖置了產,可在對ㄑ說明的時候我成了他(不存在的)手下ㄜ的弟弟,因為北上租房狹窄,剛好他新房落成,便找了我來住,相互照顧著。ㄑ或許相信,也或許沒有,在接近結束的那天晚上,ㄑ靜靜問我,你住在公館的爸媽還好嗎?我突然便知道了,活在ㄔ雙面謊言的人裡的其實只有他,只有我。ㄑ什麼都知道。
 
我對ㄔ暗自為我打造的雙重人生感到非常非常不安。隔天,在那迎向未完工文湖線軌道的陽台上,我抽完最後一根菸,把房屋的鑰匙投進信箱,再也沒有見過ㄔ。
 
他後來怎麼了呢?我沒再探問。
 
只是當時如果他能擁有一個像我們現在所能出櫃的空間,他,跟我的故事,或許就會非常不一樣了。
 
這想法讓我悵然。
 
但也就是悵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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