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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May 26, 2008

viewpoint

 

  新政府走馬上任之前,「全方位文化政策白皮書」中,視文化產業為政治、經濟、外交、兩岸等議題籌碼的觀念,頗受質疑;又,文建會主委首次備詢,便承認馬政府選前提出要在一年內成立文化觀光部,其預算將佔中央總預算3%的政見可能跳票;讓人不禁為台灣靠文化工作者咬牙苦撐的文化環境,再捏一把冷汗。



  國人皆樂見政府成立專門部會,扶植文化產業的願景,然而,文化不應僅與觀光相關,政府應正視在資訊時代,文化的生產、消費和發展,都離不開傳播過程;而文化傳播,更是透過媒介來進行的事實--然而依照現行媒體產業制度,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掌媒介結構之管制,由新聞局職司電影、廣播電視、音樂發展之輔導工作,由文建會規劃及協調、推動、考評有關文化建設事項的多頭馬車建制--我國文化政策究竟何往何從,仍在迷霧之中。



  我們正面對一個日益「媒介化」的文化系統。它不僅影響到文化傳播的範圍、內容與速度,更挾現代傳播媒介的技術形式,深入文化的內部結構,文化展現的空間亦隨之擴張,當代文化因此呈現了媒介化的特徵。



  是以,應令「文化部」成為統合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的指導機關,從硬體結構之發展,乃至於軟體人才之培育與接續,更應該由文化部執掌媒介內容之獎助與輔導,積極投資、守護國內創作電影風氣,輔導公共廣播集團製播具在地與全球文化精神的廣電產品,打造優質的音樂創作與表演環境,而非由法定位不明的「新聞局」插手媒介文化產業;畢竟新聞局廣電處業務已整併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時值文化(觀光)部成立條款草擬之際,更可趁此機會令新聞局回歸行政院發言人、政府化妝師角色,畢竟「文化」攸關國家社會長久發展,文化部在政府結構中的高度,與文化產業可獲得多少資源挹注,有著密切關聯。



  文化政策,讓專業的來。但政府若不仔細思量實踐手段,哪怕讓最專業的來,也要施展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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