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B LO, YUCHIA
- 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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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1, 2006
viewpoint
我想,為什麼他們不應該再見面呢,或者,為什麼他們可以繼續見面。
姑且不論這則故事當中,兩位當事人到了二十多年後的現在,雙方是不是
仍舊保有當初對對方所懷抱的單純情愫,也姑且不論,這樣的愛情(如果有
的話)是否滿足了我們一再討論的各種要件──諸如責任、依賴、獨占性等
等──單從現實的角度,從雙方都不可豁免必須承認的婚姻狀態講起好了。
而是的,婚姻作為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化機制,尤其在東方社會當中,它
所試圖確保的是兩造經由婚姻的締結而彼此宣示的獨占與忠誠。然而這種制
度弔詭的一面,也正在隨著時代的演變與風氣開放而一再一再地被挑戰:婚
姻不再能保障性伴侶的單一獨占,亦不再能夠簡單地確保雙方經由這樣的社
會性機制而確認愛情的存在──在古代的中國社會當中,婚姻當中是沒有愛
情的,然而到了現代,令我們膽寒的是,即便是經過自由戀愛而締結的婚姻
,也往往正是葬送愛情的手段。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古有明訓。
因此在這個故事當中我們並不能說,他們的愛情背叛了各自的婚姻。因為
如同以上所述,婚姻只是一個社會團體的最小單位,而社會性的功能,萬萬
不能與愛情這種感性的化學反應混為一談。
都知道,在現代社會當中,與其說婚姻是兩人愛情發展到最極致的階段,
不如說,婚姻是讓相愛的兩人在社會生活裡得到更多實質便利的手段:法律
保障、遺產繼承、以及經濟體制等等。這樣說會不會讓人覺得很現實?
那麼我換個角度,從浪漫一點的方向來談談,究竟他們應不應該繼續見面
,讓彼此在二十多年前錯身而過的愛情延續下去的理由好了。
導演李安在談到最近火熱的電影作品《斷背山》的時候有言如此:「每個
人心裡都有一座斷背山,然而當你意識到它存在的時候,往往已經錯過了。
這是讓我最感到悵然的。」這段話不只可以用在電影情境裡頭,敘述Ennis
和Jack之間的同性戀感情,每每聽到這段話在人群當中被提及,我想到的
甚至是1995年的經典電影《麥迪遜之橋》,那段在二十年的枯燥婚姻之後終
於遇到自己生命中最值得投入熾烈感情的關係──噢是的,婚姻,讓我們錯
過太多應該要伸出手去緊緊抓牢的悸動與震撼,如果確認了兩人之間確實有
那樣的愛情存在,跨越時空藩籬而在二十年之後的重逢再一次被點燃──有
什麼理由應該拒絕它,有什麼理由應該關起門來,有什麼理由,要重演當初
什麼都沒能說出口的錯過?
我是真的想不出任何理由呢。
如果只是想要抓牢那些逝去的青春,二十多年後的現在,這段愛情本身應
與背叛無關。婚姻當中兩人應該要彼此確定維繫的忠貞價值已經瀕臨崩毀,
那麼愛情本身,就回到愛情的層次上來討論吧。
張蕙菁在散文集《你不相信的事》裡頭有一篇文章,寫到一對邁入前老年
期的戀人,男方在十五年前為了什麼事情而離開了,十五年之後的重逢,女
方儘管仍然微微地怨嘆各自的婚姻,與當下這種無法前進亦無法抽身的關係
,在台北市郊的小河邊,兩人脫下了鞋襪,把腳泡在沁涼的溪水裡,女人已
經不再美麗而男人也不再堅韌陽剛,女人唱起了一首又一首當年的歌,唱畢
還不忘操著一口台語問,「甘有好聽?」,又自言自語,「好聽?好聽擱再
唱哦……」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文章接近終了的地方,女人以一種無奈而安
靜的聲音問了一個問題:「這次是為了什麼,你會想到我,要跟我再、續、
前、緣、哪?」作家的敘事當中特別指出了在女人流利的台語腔調當中,再
續前緣四個字竟是以鏗鏘的漢語發音。
想像中,那個聲音一直在我腦海裡頭縈繞不去。
只是,男人可能永遠也沒辦法在十五年之後的現在,簡單俐落地回答這個
問題了。
不就因為愛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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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不是也是責任的開始:和所愛的人一起為所愛的人奮鬥打
ReplyDelete拼。
看了《斷背山》,想到《麥迪遜之橋》,我也是這樣的。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是責任的開始,
然而說穿了愛情裡面又何嘗沒有必須要負的責任。
我們都太小看這一切了。
所以若和愛情錯身而過其實不是錯過,
是膽小、怯懦、和退縮吧。
我們根本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