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姊姊在公館街頭看了一齣野台戲。是姊姊以前待過的劇團做的戲。可是,真的很久沒看到這麼爛的戲了。有多難看呢?大概就是把三立鄉土劇300集的內容濃縮在3天之內演完那麼難看,姊姊簡直氣到高跟鞋的鞋跟都要斷了,粉餅也都氣碎了。
好,這超爛的劇情是說,在天龍國裡,有塊自治領地,平時平靜無事。但因為這領地的領主還蠻好大喜功的,為了增加旗下工廠的產能、生產更多論文,領主想到了--咦,有塊地明明也在他轄下啊,閒置了60年,為什麼不用來開發呢?於是領主就對那地的居民行文啦才不管過去60年來歷代領主根本就沒有行使過主權憑什麼說釣魚台是我們的,嗯不對,那是另一齣戲,總之,就是要那塊地上的居民在兩個月內搬走否則就提告啦。
可是呢,現在居住在那塊地上的居民,都是天龍國國王當年撤退到海島上的時候,帶來的士兵軍眷,要這些弱勢的人們搬走實在是要了他們的命,於是就有人出來跟領主說,校長啊……看有沒有別的辦法讓我們安身吧……不過領主的態度實在強硬,搞到連領主轄下的人民都看不下去了,決定在領地一年一度的週年慶來個抗議活動。領主收到情資,趕緊召來了天龍國的傭兵,在週年慶會場外「維持秩序」,避免購物人潮失控這樣。
哇好一個乖乖不得了,傭兵進駐領地,還是領主要求的,這可是數十年來領地自治時期罕有發生的事情啊,領地人民群情沸騰,說領主你這樣不對啊,在領主的城堡外求見,領主雖然出來接受陳情了,但他又眉頭一皺、心頭一痛,不知道有沒有嬌嗔就是了的以身體不適為由退場謝謝大家來聽我短短15分鐘的演唱會接著就乘飛碟,噢不,是乘救護車離去了……
後來,領地上有個樂團要開唱,還有個神祕婦人前來關切,說你們好好唱歌就好,別講關於「那塊地」的事情……神祕婦人說,如果堅持要講「那塊地」的事情,下次就不讓你們在領地上唱了喔……
戲看到這裡,姊姊那不存在的懶趴已經熊熊燒起火來了。
是不是真的很煩?
對,這齣戲就叫做《臺大真煩傳》。但身為一個美女,姊姊要維持形象,雖然鞋跟氣到都斷了,不過幸好SOGO週年慶到禮拜天,還可以去買鞋。
姊姊觀察了一下現場,說不定有九成的人都覺得這齣戲很難看吧,不過姊姊覺得那個領主一點都不在乎,畢竟他是「四成」啊!四成說了算,比九成還大啊!這簡直就是無法驗證、無法重複施作、無法重製的論證啊!姊姊雖然數學不好,但基本的品味還是有的,臺大這戲要是再演下去難保不會擦槍走火。
要知道,搞成這樣姊姊真的很傷心。
畢竟姊姊也是臺大出身的,眼看臺大這幾年為了蓋新的論文工廠、教學大樓、研究單位,搞出多少烏煙瘴氣已經不用再提,急著把紹興南街收回去蓋樓不知道是不是要拿回扣……嗯一定沒有回扣啦,他們最清廉了,這自治領地可是要前進全球百大的學校呢,絕對不只是甚麼第三世界國家的一流學府喔。大家不要小看他。
只是說,釣魚台既然是我們的,那紹興南街那塊地也一定是我們的啦,先拿回來再說。
可是拿回來之後要做什麼用呢?姊姊跟大家說件以前的事情。10年前臺大也曾經把一塊山腳下的小土地收回來,當時說是要蓋……嗯,誰還記得啊?總之呢,就是把「違建戶」和「非法佔用」的居民趕走,整地完又放了一陣子,前幾年蓋了個鐵皮資源回收場,這兩年呢,又蓋了一棟研究大樓也就是論文工廠啦!可是沒什麼人用,產能根本沒有滿啊,折舊攤提都不知道把營業成本拉高多少了,不過反正臺大又不是營利單位,不在乎成本的,只要能申請得到經費就好了。
或有人說,紹興南街那塊地的價值可不比山腳下的畸零地,它的學術價值和商業價值都遠遠大於芳蘭山腳下的那塊地啊!姊姊完全同意。看看臺大第二活動中心、新體育館、醫學院研究大樓(1樓還可以當婚宴廣場用呢科科)的商業利用現況,預定興建於紹興南街地址的醫學院第二教學大樓,那規劃中的「能容納四百人的大講堂」,姊姊用粉餅想都知道,九成時間應該都是外租給校外單位使用。
蓋樓經費成本外部化,空間租用的營業收入則私有化,怎麼想都覺得這生意太好做了。姊姊簡直不想當記者了想改行當校長,不過呢,當美女的部份,姊姊是不會放棄的唷,啾咪。
重點是,臺大裡面明明就有社會系、社工系、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還有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啊。連這些學系的老師紛紛跳出來說話了,臺大不可能集眾人之力還想不出比「提告」更好的方法了吧?重點就是四成的人……不,我是說,四成執意要做,其他的替代方案他儼然都沒看在眼裡。用一個最直截了當的方法來講,臺大如果沒有急著要用這塊地,其實只要與居民簽署地上物不轉讓、不販售的協議,嚴格清查目前的居住者,並限制新居民入住。十幾年後,社區就會自然沒人住了。豈不是皆大歡喜?
方法一直都有,只是你要怎麼做、要不要做的問題。這就跟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的道理一樣……好吧其實不一樣。
扯遠了。重點是「反對迫遷」從來就不是要求「就地合法」,而是期望由臺大出面協助這些相對不具資源的「違建戶」尋求出路,臺大的作為固然「合法」,但作為臺灣的高等學府,提告的做法在道德上、歷史上、義理上都有許多討論空間,姊姊對臺大的期待,絕非只有如此而已。
再來是請傭兵……嗯好啦,警察進入校園維持秩序的事情。姊姊完全同意四成有權行使校園的「家宅權」,但照臺大校方的說詞,竟然是把學生與紹興街區住戶等抗議人潮形容為「外來威脅」,阿囉哈?外來?威脅?老實說,就在「國立臺灣大學創校84週年」的牌告前,警察高高舉起了「行為違法」的牌子,那個畫面讓姊姊哭了。脫妝了。變成柵欄妹了。姊姊寧可從畫面上來解讀--警告:國立臺灣大學創校84週年校慶,「行為違法」。
姊姊原本是如此相信著大學自治的精神的。
姊姊相信,國家投注資源讓我們這些人念大學、念研究所,本來就是要透過獨立思考,反覆辯證自由與正義的價值,在面對不公不義的事情時,能夠勇於站出來當反對的一方。倘若看見這等不公不義,且循體制內管道已無解決契機的事情,而我們仍一廂情願地認為--甚麼都不用做這個社會就會更臻美善了,那,才是愧對國家的栽培。
可是警察來了。還是臺大校長發文找來的。警察走進校園,站在臺大的一方,守護著校慶會場,對著臺大學生舉起「行為違法」的牌子。姊姊簡直感覺像被人用高跟鞋踹了那並不存在的懶趴。
很痛。
且令姊姊感覺可恥。原來,像姊姊這樣的傻屄,呆呆地相信甚麼自由,民主,抵抗權,都跟韓國的整形美女一樣,生了小孩就知道那都是假的。如果一切只是為了維持校慶典禮的進行,姊姊真的不知道,對一間大學的校長而言,維護一年一度,隨著時間到了計時器就會「叮叮」響起的無聊慶典,竟然會比這些學生自主性地關懷著的社會事務,還來得重要。姊姊真的不懂。
幹ㄌㄧˇ老師的咧,教教我好嗎?
或有人說,法治時代,「抗爭如果逾矩,校方本來就有權預作防範」,問題是,可以和平解決的事情,誰會想以激烈手段表達?把紹興南街問題搞成這樣的,是長此以來不作為的臺大,以及問題浮現後徒有資源卻選擇了最爛的方案的臺大。規矩規矩,照章行事、依法行政,其實都只是方便有權的一方便宜行事的託詞,光談「規矩」,只怕是在雞蛋和高牆之間,選擇了高牆的一邊。
站在一邊講風涼話,真的比真正相信一些甚麼、並試著說清楚它要簡單得太多了。
是的。姊姊活在法治的時代。姊姊完全同意討地合法,請警察進入校園也合法,然而姊姊無法同意的是整件事情僅在「合法與否」的邊角上打轉,而不去認真看待,一部進步的法律其實不能只是道德的底線,而必須是一個時代的良心之總和。開發可以,都市發展可以,但法律有沒有考量到在那些歷史的邊角所被遺留的人呢?我們的法律不應只是照顧那有權有勢有資源「動用法條」的一方。這正是臺灣的「法」所令人感到荒謬的所在。
姊姊要說的是,倘若宣稱「法律就是法律」,合法行政並無不妥,那麼豈不幽微地映證了我們的社會並無進步、同時也不認為自己有進步的必要?法律從來就不只是法律而已。此一討論其實牽涉的是--我們對「大學」的社會角色有怎樣的期待,而臺大長年以來做為臺灣政治、文化與思想培育與實踐的堡壘,我們又能對它有甚麼期待。
看來,這戲一時三刻還不會結束。
姊姊只能真心誠意地說,最近不僅油電雙漲,連粉餅眉筆眼線液都漲價。眼看週年慶就要結束,姊姊真的不想再脫妝了。希望《臺大真煩傳》可以有更理想的解答--就迫遷議題來看,一定可以想出別的方法。畢竟你是臺大,不是郝龍斌,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