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亂瀏覽著些關於死刑的文章,突然想到奧薩馬.賓拉登。去年五月被擊斃在美軍海豹隊槍下的賓拉登。整個世界流傳這消息,為了顆曾落下的大蘋果再次升起了,為了一個人的死亡慶賀他鬍髭不再生長,但我總覺得,其中有甚麼事情給擰錯了。
有甚麼樣的理由,可以對一個人執行私刑呢?那甚至連經過審判、站在法律基礎之上的「死刑」都不是。
或許,有人說那是戰爭。可戰爭其實已經結束;又或者,其實那甚至不該是被發起的一場戰爭,國對國的,單方面所執行的死刑。比較像是那樣。正義,或甚麼,其實都只是編造出來的藉口用以輕視他者的生命,我無意指稱2001年紐約世貿中心 ground zero 的死者不該被弔念,然而以生命之終結、以殺戮形式進行的憑弔,無疑是遠遠與正義相悖的。
任何殺戮行為其實並非將一切還原,而是把脈絡與情境都斬斷了,讓根柢的最脆弱的人的情緒都暴露出來--牙還牙,眼還眼,如此直觀,照得任何正義凜然的說詞都不再穩固。賓拉登被擊斃了,而誰得到了安慰?未經論辯的正義是經不起考驗的。
回到死刑。
薩達姆.哈珊。伊拉克史上最被西方媒體形容得惡名昭彰的獨裁者,在第二次美伊戰爭之後,讓美國所扶植的新政權以「違反人道」之名判處絞刑,並在2006年底執行完畢。諷刺的是,死刑之是否違反人道固然尚有討論空間,以一項具有「違反人道之虞」爭議的刑罰,對「違反人道者」處刑,其間不能不說沒有任何曖昧的光影。
而隨著海珊死去,在他生命被抹去的那一刻起,伊拉克是否就因此而康復了?又或者,當被塑造出來的邪惡魔王打倒,反而顯露出來的是美國對於伊拉克石油能源所覬覦、所垂涎、所貪饜的一場,國家對國家的私刑。一切並沒有如眾人所盼望的平息下來。而是,當生命被另一種權力剝奪之時,它生前所留下來的遺產,才正好要在另一種崇高的名目底下再次搬演起來,才正要在另一次聖戰的鼓聲中被揭露開來。
指認死刑甚至(導致與死刑同等結果的)私刑的不人道,並非意味著我們容忍「所謂的壞人」之所做所為,更非意味著我們要施予無條件的原諒、放任傷口痊癒或者糜爛。而是代表,我們必須嘗試放棄藉由最便利的方式,來要求長在自己身上的傷口能夠無端消失。
那根本不可能。
我們從不可能因一個「惡人」死去,就變得更善良、更安全了。
死刑審判、或者未經審判的私刑,其實檢視的是我們自身的品質,倫理,與道德。
在審判他人之前,或許更應該收起自己的利齒爪牙,只因我們不能肯定還長著利齒的、這樣的我們(或容許國家擁有如此爪牙的我們),在適當的時刻會否也成為曾經指認的「惡人」:放棄那極簡單的、復仇的慾望,唯有那樣才確保了我們所相信的諸般尊嚴、人道、生命與美善等等價值,能夠完整地與「惡人」分開來住在不同的房間,能夠在面對歷史的時候宣稱,「我們不與他們做一樣的事情」。
世界總是反覆做著相同的事
有些人的頭顱掀開
被其他人放入另一部經文
即將遠行的父親,帶著鬍髭親吻女兒
在清晨在夜晚他將步槍上膛
--〈紐約紐約〉.《偽博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