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上眾多標示為「轉錄」的文章性質與都市裡的人
群相仿。你走到這裡,總會有些引你注目事物呈現,走到
那裏又有另些事物被他人珍視、分類、收藏,而且是多麼
簡易的一件事情,你按鍵,收回自己看板上頭或在精華區
中開個安身立命地方你檢視著黑底螢幕上斑斕螢火,讀完
了,與他們相遇然後各自離散。
然後各自離散,許在不久之後在另個場所與它們聚首再
次,然後你認出他或者她或者它的臉。你認出,喊出名字
,但更有可能你覺察自己並不真正認識他或者她或者它。
那並不重要。於是再度各自離散。
你隱隱記得那時候的情境、氣氛、環繞。好像想起當時
所以珍視、分類、收藏之理由。只是一面之緣的萍水相逢
,你認得街頭巷尾跑馬燈一樣的霓虹奔走四處,認得市場
口那個時時滴滲冰水溶溶的魚攤腥味海水,滔滔的那些,
這些,所有姓字與臉孔與聲息,一些話語一些姿勢,但你
不真正認識他或者她或者它,只有場景好像謎語的提示般
低語著:「是見過的,」然而其餘細節你根本無從記得啊
這氾濫的城。
各自的離散在許久、許久以後,你漸漸分不出那張臉是
在高中操場上,隔壁班男生三五成排的搔頭蠢動,或者修
同一門通識課每次都準時到課但每次也都睡滿兩節的怪咖
,你分不出那些滑板少年、嘻哈少年、搖滾少年的裝束,
早晨新聞與前晚電視夜報相仿,這座城市嚼食自己舌頭然
後與自己影子說話然後各自離散。
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後,你在朋友地方讀到篇令你心
旌動搖文章,簡單按鍵收回自己看板,依循著分類原則游
標移動到確切的目錄裡頭赫然發現早在十七個月以前你早
就讀過並收妥它--這才想起某張臉的主人,數算不清多
久以前的某時、某地,你們曾經做過愛,一起到達高潮,
只是你完完全全地將他給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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