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引用自此「為了想要一直擁有你的陪伴,與其和你談一場戀愛,
我忍心不答應你,寧可要和你當一輩子的朋友...」
其實這許多時間來回,我漸漸懂得這個道理。
以前覺得很難,覺得喜歡就是要在一起,要擁抱,親吻,要更接近。
但現在覺得那些不是「要」,而是,「想」。
那些心情其實並不是非要不可。
想想看愛情當中,除了擁抱,親吻,肢體接觸來回的過程,還有什麼呢。
你們需不需要彼此包容,寬恕,原諒,更多生活的糾結與交會。
需不需要全面性地接受另一個人的優點與缺陷,需不需要
用更多故事,去理解一個人的思考模式宛如當年認識青春期反叛的自己
然而,這些,只憑著一些些細弱的「喜歡的心情」就可以辦到嗎?
問到這些問題,我對我自己其實沒有太大信心。
所以喜歡,真不是只有「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結局。
帶著那樣彼此喜歡的情愫做朋友吧。
只要能夠在眼神來回的過程當中treat each other good,
也能少去愛情裡頭的妒恨,猜疑,痛苦與悲傷。
誰說不是一種way to the happiness?
ReplyDelete做朋友也許比做情人好吧
沒有負擔就不會爭吵
一切都能停留在最美好的那一刻
只是少了那麼點安心的感覺
(感觸良多就冒昧留言啦)
太純愛了 那個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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